另一方面,赋予非公经济在国企改革中控股的权利,将给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带来更多机会,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对市场敏感和灵活性强的优势,有效放大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充分发挥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混合所有制企业活力。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国企实现与民企的优势互补和竞争发展,有利于通过资源再配置释放效率红利,提升全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从而为我国经济在中高速区间平稳增长创造必要条件。
同时,有着多元投资主体参股甚至非公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毕竟不同于原来的国有独资企业,需要全新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监管机制,进一步明晰监管边界。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倒逼我国国有资产监管方式也包括监管机构自身的改革,真正实现从“管人管事管资产”“既当婆婆又当老板”到“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以更好地适应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趋势,促进混改后企业各方面参与公司治理力量的有效制衡。
多管齐下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要及时总结第一批、第二批混改试点的新亮点,争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在国有企业和地方层面加大政策解读和试点成果以及案例宣传推介的力度,消除对于国企混改存在的认识误区,增强部分地方和国有企业领导的担当意识,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的积极性,形成更为强大的改革动力。同时,在操作层面上,各项改革需要互动配套,不能单兵突进,要注重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打好“组合拳”,使多方面的改革举措协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