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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民营经济转型发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4-06-13  作者:admin  浏览:
榆林民营经济转型发展情况

榆林民营经济脱胎于城市手工业、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其萌芽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重新发展于七十年代,大发展于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前期,调整转型于九十年代中期以后,进入新世纪得到了迅猛跨越发展。
    一、发展历程
    (一)1978年至1983年为初始萌芽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随之,随机性的民间交易行为解禁,周期性的集市贸易活动恢复,涌现出了不少个体工商户和社队企业,我市社队企业从无到有,发展为2190户,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胚体。
(二)1984年至1988年为起步、发展时期。八十年代中期,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推广普及,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随着农民的吃饭问题初步得以解决,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地农村率先办起了新型的乡镇企业,邓小平盛赞其为“异军突起”,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我市顺应这一大好形势,各级认真贯彻中央[1984] 4号文件精神,掀起了大办个体、私营企业的热潮。到1988年民营经济(包括个体工商户)达到24240户,比84年的4543户增加19697户;从业人员139186人,比84年的47721人增加91465人;总收入达到38846万元,比84年的5985万元增长了6.5倍;总产值达到39102万元,比84年的6550万元增长了6倍。上缴国家税金1476万元,比84年的188万元增长了7.9倍。
(三)1989年至1995年为治理整顿、超常发展时期。1989年至1991年国内市场疲软,资金紧张,民营经济面临治理整顿的严峻形势。在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民营经济凭着自身灵活的市场机制和“草根经济”的顽强生命力,很快渡过了难关,得到了发展。特别是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后,原地委、行署把发展民营经济摆上突出的战略地位,连续出台了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每年召开全区性会议,专题研究布置,并建立了调度例会制度,组织发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重视支持,积极发展民营经济的新局面。全区民营经济率先进入国民经济的快车道,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幅度由全省落后位次跃居前列。到1995年底,全区民营经济总产值38.65亿元,营业收入30.4亿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4.9倍和5.7倍,五年翻了近三番。
(四)1996年至2006年为优化重组、健康、规范发展时期。进入“九五”以后,党和国家对乡镇企业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小企业促进法》,大大推动了民营经济发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市乡镇企业所有制形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到2002年,全市乡镇企业基本都转化为个体、私营企业,这更加壮大了民营经济的力量。同时,随着我市资源大开发和国家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表现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的脱贫致富愿望,纷纷投资办办企业、搞项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探寻民营经济持续高效发展的新路子,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整顿浪费资源、破坏环境、高耗能等“五小企业”,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优化重组,实现健康、规范发展。期间,我市民营经济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坚决关停并转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五小”企业,按照积极促动第一产业、优化提升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总体思路,把煤炭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第三产业确立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三大主功方向,使民营经济逐步走上了产业定位准确、节约能源、重视环境保护、技术先进、工艺合理、管理规范、降低能耗的全新的良性发展路子。
(五)2006年至今为转型跨越发展时期。2007年,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2008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和5个配套文件,2013年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从营造发展环境、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缓解融资困难、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支持市场开拓和改进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的举措。全市民营经济按照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总体要求,进入健康快速发展阶段,实现了经济总量和质量效益双跨越。截止2013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140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达到38.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047亿元;民营经济组织达到145985户,企业户数7982户,从业人员达到59.38万人;上缴税金完成210亿元,支付劳动者报酬215亿元。民营经济的作用与地位更加凸显,已成为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繁荣城乡市场,壮大县域经济,扩大社会就业,扶助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转型升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转型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能源产业整体不景气,产能过剩,价格下降,面临很大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区域发展明显失衡,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一是从区域发展上看,由于我市地域特征不同,资源禀赋差异,导致民营经济在发展上不尽平衡。北部县区以资源采掘,加工为主,回报高、见效快,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南部县区以农为主,回报周期长,见效慢,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二是从产业结构上看,民营经济第一产占比只有1.2%,二产占比81%,三产占比17.8%,大多数民营经济集中在二产、二产中90%是能源产业,产业结构单一,耗能高,污染大,极不合理。三是从发展水平上看,普遍存在规模小,品牌少,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低,自主创新能力弱,产业链条短,科技研发能力差,竞争力不强,且大多数是家庭式,作坊式小企业,真正上品牌、上规模、上档次,科技型、外向型、集约型企业占比小,能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更少。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1140亿元,占全市经济总量的38.9%,低于全省51%的平均水,更无法与毗邻省、市和江浙沿海相比。在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大环境下,无法抵御市场风险,普遍出现产品积压效益亏损的现象。
(二)融资困难突出,发展资金普遍不足。一是融资渠道单一。受民间信贷危机的影响,我市民间融资转向低潮,很多资金拥有者对资金出让慎之又慎,导致民营企业过去主要依靠民间融资获取发展资金的局面再难形成。而其它形式的融资渠道,如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基金和股票债券等还没有建立起来,不能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企业发展资金。二是商业银行贷款手续繁杂、门坎较高,多数民营企业缺乏有效足够的抵押资产,加之部分企业自身存在的财务报表失真、信息不透明、自身信用等级低等因素,能从商业银行获得的贷款十分有限。而全市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又少,且担保面狭窄,担保数额较小,多数企业得不到贷款担保,导致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短缺,特别是到期贷款偿还周转资金严重不足、压力巨大,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尚有很大困难,扩大再生产更是难上加难。
(三)土地指标十分紧缺,用地审批困难重重。一是由于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的持续跨越发展,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在有限的用地计划使用上,市县两级普遍存在着既要满足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经济发展,又要兼顾建设用地推进城镇化进程,用于民营企业用地指标实际满足不到30%,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用地十分紧张,许多企业签约项目因为没有土地配额指标而难以开工建设。二是我市北部县区大多为林地拟林地,审批手续办理周期长,难以适应市场变化,一些看似好的项目由于手续办理不及时,待到建成后已延误了市场的黄金期;南部县大多丘陵沟壑交错,土地支离破碎,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稍好的川道平展地块又被确定为基本农用,是国家严格保护控制的“红线”,难以逾越。三是现行“城乡二元”土地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加之农用地非农化带来的巨额增值收益,使土地的征用,审地十分困难,已经成了严重制约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
(四)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一方面,全市大多数民营企业家都是靠胆识起步,靠“摸爬滚打”发展,以传统经营管理手段为主,现代经营管理理念才刚刚萌生,很难使企业达到高层次,高水平发展。另一方面,受传统择业观念影响,多数大学毕业生就业只盯住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国有企业,即使到民企也紧盯住沿海和大中城市,发达地区,不愿到榆林境内民营企业发展,使境内专业技术人才整体数量不足。尽管有些县区拿出了许多奖励、激励、补助的政策措施,但吸引力很小,导致全市民营企业高学历、高技能、懂专业、会经营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营销人才严重短缺。第三,全市尚未形成健康、灵活、适用的人才引进机制和技术人才培训机制,民营企业的员工队伍素质普遍较低,管理团队能力明显滞后。
(五)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发展环境亟需改善。近年来,虽然市委、市政府和部分县区相继出台了许多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实施意见,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折扣”较大。一是强势部门干扰企业多。企业既要忙于应付有关部门的各种检查、考核、树模、评信,又要热情接待来自不同层次的参观、调研、视察、考察。甚至有的职能部门强迫或变相要求企业捐资、赞助或加入各种协会,社团等组织,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工作效率低。有的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谈溥,执法随意性大,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以权压人,卡人霸气的作风依然存在;有的工作人员作风蛮横,素质低下,在项目的审报、审批过程中故意刁难,拖延不办,贻误时机;有个别县区的村组、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围堵工地,断水,阻碍项目建设,挫伤了企业发展信心;有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弱,对各级的政策精神理解差,吃不透,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三是服务意识差。个别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强,重监督,轻服务,重处罚、轻管理,重事后、轻事前,企业办事难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往往只停留在会议中,文件里,口头上,只喊不做。“开门招商,关门打狗”现象依然存在。
三、今后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
(一)基本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为契机,以推动全民创业,培育市场主体为抓手,以园区和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强化管理,优化结构,产业升级为手段,以改革创新、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建设“两型”社会和“绿色、低碳、环保”经济为目标,积极探索民营经济规模发展、创新发展、多元发展的路径,切实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实现创新转型、跨越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民营经济的国民待遇。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简政放权。放宽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简政放权,切实打破行政垄断的“坚冰”。长期以来,在教育、医疗、民航、铁路、金融、电讯通信、石油、天然气和水利等公共服务领域,形成了政府垄断或市场的“条块”分割,排斥民营经济,导致供应短缺、成本居高、服务较差、无序竞争,并已成为影响经济运行和市场化进程的主要障碍。我市将筹划组建一批专业性的民营投资公司,使民间资本逐步成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一支重要力量。并对民营中小企业和民间投资项目在资金、土地、人才、税赋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刺激内需拉动发展。
二是积极引导,尽快掀起全民创业创新热潮。一要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创业扶持力度。主要是加大对失地和进城务工农民、城镇下岗职工、40、50人员、大学毕业生和复退军人等重点人群的创业扶持力度,依托各类园区,提供创业平台,加强培育辅导,搞好相关服务,给予必要支持,减免相关税费,降低创业成本和风险。尽快在全市掀起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人人干事业的热潮。二要以县域经济为主战场,着力催生扶持一批创业主体。主要是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重点村镇建设,发挥特色优势,着力催生扶持一批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零部件协作制造、商贸流通、生态环保、休闲旅游和社区服务等领域的中小微民营企业。三要依托大企业、大集团或重点骨干企业带动培育一批创业主体。主要是依靠骨干企业的幅射带动功能,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充分激活包括资本、技术、劳动力、知识和管理在内的各种要素,培植催生一批为大企业大项目服务配套的民营创业主体和经济实体,形成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大集团顶天立地之势。
三是狠抓结构调整优化,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一要继续加大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岩盐等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加工、转化利用力度,延长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尽快振兴和改造提升皮革、毛纺、织造、服装、中药材等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实施品牌战略,着力提高其科技含量和附加价值。二要积极开拓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民营企业投资风能、太阳能、物联网、新兴装备制造业、生态与节能环保、生物、微电子、新材料与新型显示、软件与服务外包、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等十大新兴产业,拓宽发展领域,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增强核心竞争力。三要鼓励参与现代高效农业开发。鼓励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进行土地整理,投资实施现代特色高效农业及其规模化、集约化工程。大力发展“种养加”产业,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加工大户、家庭农场,扩造优质名牌,提升附加价值。四要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重点发展现代旅游、科技研发、物流、金融、信息、电子商务、期货贸易、连锁经营和第三方物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同时,积极发展信用担保、融资中介、信用评级、风险评审等社会服务机构,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大力提升商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导游与家政服务等传统服务业规模和发展水平。五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机构;兴办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广告、印刷、动漫、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出版物发行、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以及文艺演出等文化事业、产业和文化创意活动;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电影院和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六要积极实施人才战略。要把培养、引进高层次管理、技术人才和管理、技术骨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助推企业稳步发展。七要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搭建科技创新平台。非公企业要逐步增加科研投入,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强互利合作,不断研究、试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掌握核心技术和自有知识产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应用推广能力,做到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制一代。八要改革创新,联合兼并,优势互补,做大做强。要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与国有企业联合重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多种所有制成分合作并存,各种产业协调互动、良性发展,增强发展后劲,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永续发展。
四是加大园区建设力度,提高产业聚集效应。要继续加大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及其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打造服务平台,完善承载功能。在园区内形成要素集聚、特色突出、优势互补、产学研互动、上下游配套的联动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承载能力和集约化水平,形成园区大循环、企业小循环。
五是实施开放战略,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诚信和企业文化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外向型发展能力和发展水平。
六是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服务功能。要以全面、深入、系统地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导向,打造建设好综合服务与专业服务两类平台;优化配置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三类服务;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领导机制、协调机制、业务运营机制和监督保障四大机制;完善创业辅导、融资担保、市场开拓、信息服务、科技支撑、教育培训、管理咨询和信用评价“八大子系统”。要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方法,朝着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为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七是加强经济运作监测分析,着力提高统计、信息工作质量。一要继续做好民营经济定期统计报表工作,及时准确汇总相关指标数据,杜绝虚报瞒报和漏报现象。二要坚持按期召开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运行会,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态势与存在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应对解决办法,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三要重点抓好对县区和县域工业集中区相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严格奖惩兑现。四要狠抓企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好“数字企业”与“智慧云平台”建设推进工程和中小企业名录库建设,力争建成网上查询系统。
八是加大治乱减负力度,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提高相关政策、法规的透明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禁止和坚决纠正各类形式的“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和乱拉赞助”等行为。民营企业和经营者要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规则,加强诚信建设,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转型跨越发展,推进和谐幸福榆林建设。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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